環保署預告修正「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二項公告,並整併修正名稱為「網路申報廢棄物清理之事業及規定」,本次預計增加列管約2,200多家事業應網路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並自103年1月1日開始實施。
環保署表示,自91年起逐年擴大列管事業應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迄今已列管29,824家事業應上網申報,已上網申報27,321家,上網申報率達97%,大幅提升事業廢棄物管制成效。為精進事業廢棄物管制,本次將擴大應網路申報之事業包括長期照護機構、養護機構護理之家、汽車維修業與公有焚化廠等3類約2,200多家事業。及新增聯單申報作業可透過條碼刷取機制,簡化業者上網確認之系統操作。並規範再利用機構改以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申請管制編號,進行實質管理。同時明定委託代理申報行為之責任,以落實各面向之管理。
藉由本次公告整併作業,申報之業者可省卻法令檢索搜尋時間,並大幅簡化清除、處理申報及確認作業,提高申報資料內容正確性。環保單位進而完整掌握列管資訊,強化再利用機構與代理網路申報之管理。
環保署表示,有關本次預告之相關資料如附件,並於預告日起3日後詳載於該署網站(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區網頁,歡迎各界提供修正意見及建議。該署將於近期舉辦公聽會,並設置0800-059-777免付費客服專線,提供業者詢問相關問題。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管處 發布日期:2013.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