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將至,家家戶戶除舊佈新,環保署提醒您汰換老舊燈管燈泡時,記得在回收前為它們「穿衣」、「戴帽」,避免回收運送碰撞破損,多一份用心,不但是對回收清潔人員的體恤,更能保護我們的環境、珍惜稀有資源。
市售的日光燈或俗稱省電燈泡的安定器內藏式螢光燈泡及緊密型螢光燈管,因為不易清除、處理,而且含有害物質汞,是環保署公告的應回收廢棄物,必須和一般垃圾分開,妥為回收。玻璃材質的廢燈管燈泡,在回收清運過程中,如果沒有包裝保護並妥善貯存,很容易在後續清運、貯存、分類的過程中破損,玻璃碎片容易割傷回收清潔人員,有害物質汞逸散到環境中,也會危害人體健康及生態環境。
此外,廢燈管燈泡經處理後,可以回收銅、鐵、鋁等金屬及玻璃、塑膠等物質,而回收的汞及螢光粉,經妥善處理後也可以重新裝填製成再生燈管,成為具有「搖籃到搖籃」概念的環保再生品。
環保署提醒您,更換燈管燈泡時,如果能馬上將廢燈管燈泡直接放入新品的包裝紙套或紙盒中,或是利用水果網套、氣泡袋等緩衝素材強化保護,就能大幅降低破損的機率。住宅社區或機關行號設置廢燈管燈泡回收設施,也應該採用長形塑膠箱或木箱等可加蓋的堅固貯存容器,避免收集暫存的廢燈管燈泡傾倒或破損。另外,定期送交回收商或處理廠,也能減少貯存過程破損的機率。
迎新也不忘妥善回收舊物,穿好衣戴好帽的廢燈管燈泡,就可以放心交給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及量販店、電器行等回收。相關資訊可撥打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您幫我,清一清)或上資源回收網站(http://recycle.epa.gov.tw)查詢。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基管會 發布日期:2013.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