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學術、研究機構及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者,投入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環保署自即日起至102年2月5日止,公開徵求「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每案最高補助200萬元。
環保署說明,目前該署公告之應回收廢棄物包括車輛、輪胎、鉛蓄電池、容器、家電、資訊物品、照明光源及乾電池等。有鑒於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多屬中小型企業,普遍欠缺研發能力與經費,加上產品製造及材料使用的推陳出新,造成廢棄時回收處理上的挑戰及問題,環保署自101年度起,開始以公開徵求方式,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研發計畫。該署101年度共補助15件計畫,除了培養研發量能,更可提高回收再利用比率與再生料品質或價值,促使資源永續循環利用。
環保署表示,102年度徵求補助計畫的重點,仍以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技術為優先,尤其是二次料價值或純度提升技術、有害物質回收或去除技術、生質塑膠回收分類及處理技術、油電混合及電動車輛回收、拆解及處理方法與技術、低能耗回收處理技術等領域。其次,可提升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效率、效能或再生料價值的綠色設計與技術,及回收制度的創新研究,亦是102年度徵求計畫的重點之一。
102年度補助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申請須知與相關文件及申請表格,可至環保署資源回收網活動連結處下載(http://recycle.epa.gov.tw)。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基管會 發布日期:201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