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環保局查獲冒牌環境用藥驅蟲噴劑,係屬於偽造環境用藥,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重罰新台幣30萬元罰鍰,並限期收回市面違規商品,全面下架回收。環保署呼籲民眾慎選環境用藥,除認清環保署核發之許可證字號外,並請到環保署建置「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http://mdc.epa.gov.tw/MDC/search/search_License.aspx),查詢合法登記的環境用藥。
環保署表示,環境衛生用藥為民眾防治居家害蟲必備藥劑,為防止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環保署每年都會訂定查核計畫,督導各地方環保機關,針對零售店、雜貨店、藥局、量販店、10元商店、花市、傳統市場等販賣場所,不定期進行環境用藥標示查核及成分含量抽驗。本次查獲的偽造環境用藥,即是隱藏在寵物店中,冒充環境用藥,謊稱可以用在寵物驅蟲,經環保局糾出予以重罰。
環保署強調,環境用藥不能用於寵物身上驅蟲殺蟲,以免花錢又傷寵物健康,另環保署也建置「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http://mdc.epa.gov.tw/EVagents/EVSecurity/EVIndex.aspx),教民眾認識居家害蟲防治撇步、如何安全有效使用環境衛生用藥,甚至環境用藥選購原則,都可以上該網站查詢。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發布日期:2012.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