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自81年起已核發超過9千個符合可回收、低污染及省資源的環保標章產品,並逐步將環保標章制度擴展至服務業,除了101年8月公告修正「旅館業」環保標章規格標準外,今(102)年5月更新增公告「旅行業」、「餐館業」、「清潔服務業」、「汽車租賃業」及「洗車服務業」環保標章規格標準。為使相關業者瞭解規格標準內容及環保標章申請流程,環保署訂於6月21日、25日及28日分別於南區、北區及中區各辦理1場「服務業環保標章說明會」,鼓勵國內相關服務業者落實環保作為,提供消費者更優質之環保服務。環署歡迎相關服務業者及公(工)協會踴躍派員參加(說明會詳細資訊及報名網址:http://www.ftis.org.tw/active/pr1-1020621.htm)。
環保署表示,服務業環保標章管理重點區分為企業營運內部管理與服務作業過程,共同遵守的項目,例如不得違反環保法規、研擬具有環境政策及環境管理方案或行動計畫、對員工進行環境保護教育訓練、落實綠色採購、辦公區域的節能及廢棄物管理措施等。另依不同類別服務業特性,訂定符合項目,例如旅館業客房內不提供一次用沐浴備品、向房客宣傳續住選擇不更換床單與毛巾;旅行業須規劃低碳旅遊行程、宣傳自備盥洗用具;餐館業不主動提供一次用即丟餐具、主要食材之一定比率須為在地食材;清潔服務業及洗車服務業使用之清潔用品應符合環保標章規格標準之各項低污染規定;汽車租賃業提供租用節能低污染車輛、訂有環保駕駛行為規範;洗車服務業洗車用水量在一定標準以下等。
環保署進一步指出,服務業環保標章規格標準均分為金級、銀級及銅級,各類服務業以銅級環保標章的門檻最低,比較容易達成,除鼓勵業者申請各類服務業環保標章外,也希望業者能持續努力朝金級或銀級服務業環保標章邁進。
環保署鼓勵相關服務業者申請環保標章,落實環保作為,除了可以節省營運成本外,取得環保標章也能提升企業形象及與市場區隔,更是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之具體表現。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考處 發布日期:201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