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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中國大陸之「綠色學校」核心評估標準

2013-04-18 14:23:59

(一)成立「綠色學校」領導機構,制定有確實可行的創建「綠色學校」計畫。
(二)學校為各類環境教育活動提供資金支援和物質、技術保障。
(三)學校環境管理措施有力,體現環境保護概念。降低污染、垃圾減量、節約和回收資源、節能等環保措施取得明顯效果。
(四)「綠色學校」檔案原始資料和檔完整,分類清楚,形式多樣,長期積累。
(五)在各學科教學中進行環境教育滲透,效果良好。
(六)開展環境教育的研究,鼓勵教師參加環境內容的繼續教育及相關培訓。
(七)學校具有明顯的環保宣傳教育氛圍,師生環境意識高,積極參與各類環保活動。
(八)學校宣導環保生活方式,師生在社區和個人生活中自覺注重環保實踐。
(九)學校努力綠化美化校園,為師生提供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
(十)學生在校內成立環保小組,參與學校環境管理。

摘自:中國大陸「國家環保總局宣傳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