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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北京市再新增5項空氣污染排放標準

2015-06-18 16:18:47

  中國大陸北京市環境保護局自西元2015年7月1日起,實施5項針對火葬場、鍋爐燃燒、煉油與石化業、印刷業、傢俱製造業等行業之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標準,分別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煉油與石油化工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印刷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木質傢俱製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火葬場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科技標準處處長閻育梅表示,北京市現行的地方環保標準已達55項,其中37項為污染物排放標準,前述新增的5項標準皆已達國際水平。《火葬場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針對火葬場提出加強污染排放控制的要求,重點為戴奧辛類污染物的排放,其限值從1.0ng/m3降到0.1ng/m3;新修訂之《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主要為加強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西元2015年7月1日起,企業新建置的鍋爐排放限值將由現行的150mg/m3降為80mg/m3,現役鍋爐設備需符合80mg/m3的排放限值,西元2017年4月1日起,新建置鍋爐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將降到30 mg/m3

  《印刷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木質傢俱製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煉油與石油化工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旨在控制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的排放,其中也提出限制施作材料中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指標,以及施工程序管理的相關要求,從源頭控制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排放。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進一步表示,預計將於西元2015年8月底發布汽車製造、汽車維修、工業塗裝等行業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