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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中國大陸東部省份的「生態文明」水平較高

2014-08-12 11:45:49

  北京大學中國生態文明指數研究小組於2014年6月30日刊出的《2014中國省市區生態文明水準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生態文明(註)排行前十名的省市中,7個位於東部,福建省、海南省和上海市位於前3名。

  報告首次將「生態效率指數」和「環境品質指數」納入評價範圍,對中國大陸30個省市的生態文明水平進行排名(不包括西藏、香港及澳門),其中生態效率指數反映出該地區生態資源的利用效率,環境品質指數則衡量其自然環境遭受污染的程度。

  北京大學教授楊開忠表示,東部省份在生態效率方面優勢較大,在環境品質方面也有一定的優勢,整體生態文明水平高於中西部;雖然部分西部省份在環境品質方面表現突出,但由於生態效率較低,單位之國內生產毛額(GDP)消耗的資源較多,影響西部省市整體的生態文明水平。

  依據環境品質指數,中國大陸30個省市被分為綜合平衡型、環境品質主導型、環境品質制約型、生態效率主導型和生態效率制約型,不同類型的省市有其對應的生態文明類型,分類的目的為提醒各省相關單位,依其各自具有的特色,來提升整體環境品質。

  報告將廣東、重慶、山東等十個省份列入綜合平衡型,廣東、山東、湖南等省份應著重於提升環境品質,重慶、廣西、安徽則應著重提升生態效率。

  被列為環境品質主導型的省份包括海南、雲南、貴州等5個省份,報告指出,這些省份的環境品質較好,但生態效率水平較低,應促進發展方式的轉型。對於天津、河南、河北等8個環境品質制約型省份,《報告》建議應從產業結構調整來提升環境品質。北京、浙江、上海、江蘇等省市被列為生態效率主導型,這些省市的經濟和技術水平較為發達,資源效率較高,但經濟快速發展的代價是環境污染,應以提升環境品質水準為發展重點。

註: 「生態文明」,中國大陸將定義為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共生、良性迴圈、全面持續發展為基本宗旨的文化倫理形態。